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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公务员遴选招考      发布时间:2025-7-10      点击人次:1459

为进一步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级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14家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54名遴选计划。具体遴选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其中温州市公安局面向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工作有关事项,由市公安局在公安内网发布。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乡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市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满2年。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专业要求参照《附件3: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时间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登录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点击“公告栏”、“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下载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二)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完成后需通过组织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7月17日17:00。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在“温州市”栏选择“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按网上报名平台提示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市级机关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2.组织审核。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附件2: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县、乡机关单位报考人员还须报送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一般处理成jpg、jpeg、pdf格式),发送至遴选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推荐表》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相关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并提交上述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需重新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后再次上传。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对遴选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相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7月27日9:00。

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温州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经批准,遴选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遴选职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部分遴选职位笔试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的考务工作由相关遴选单位负责。

1.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具体如下:

上午:9: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下午:14:30—16:30部分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2.考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本次公开遴选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22—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遴选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遴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1)遴选职位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加分值;(2)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加分值。

4.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温州党建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由遴选单位根据需要通知考生提供。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遴选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下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在3人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遴选人选名单在温州党建网、人选现工作单位和拟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遴选单位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温州市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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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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